个人独资企业注销需要登报公告吗?
  • 作者:快速办
  • 发表时间:2025-03-20 14:23:10

根据《个人独资企业法》第二十七条规定: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,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。投资人自行清算的,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,无法通知的,应当予以公告。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,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。